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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2004 10:56:03 开封市爱心之家志愿者协会 理事会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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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庇护妇女得到帮助!4.22日洒泪惜别爱心之家! |
本会在2004年4月7日,收住由开封市妇联、开封市公安局梁苑派出所介绍过来的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于慧玲女士。经过15天的休养、治疗,于今天在市妇联工作人员及其儿子的陪同下和爱心之家志愿者依依惜别。洒泪离开了曾在她最困难时刻帮助她的爱心之家。分别时于慧玲女士动情地告诉爱心之家志愿者日后会常来爱心之家!她也要做志愿者!
于慧玲女士在爱心之家寻求庇护期间,协会志愿者为其送饭到床头、为解决她晚上一人居住害怕的景况,协会值夜班志愿者搬来与她同住。并联系各个方面解决她日后生活上难题。为其开展“一元奉献献爱心”活动,以减轻她负的外债。爱心之家87岁的老志愿者孟淑英看到于慧玲身体单薄又单身拉扯着一个13岁的孩子,而且日后又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孩子的生活和就学恐出现问题,主动向学会提出要每月为其孩子供应50元的生活费,直到孩子毕业或生活好转。一建公司的王瑞霞女士听说后,在其已经为于慧玲女士作过专项奉献100元后,也表示要和孟淑英女士一样也赞助孩子生活费每月50元,并提前预支300元,以便孩子每月支取。王女士又为协会下属收养孤寡老人的福利院房租款赞助了100元,本月王女士累计奉献已经达500元!其实她也并不富裕,丈夫也是下岗工人,目前为谋生还在外地打工,但无论协会有什么活动,王女士总是积极参与并甘心帮助困难的人。钱只是是流通的工具,本身并存在着好与坏,但在不同的人手中,钱就有了不同的内涵,如果一个人的金钱能与他人所分享,那钱就是他的冠冕。如果一个人的金钱仅仅只为自己使用,这钱就是他必须要断开的锁链!
协会在2004.4.22日,为被庇护的妇女于慧玲女士及其孩子张骏在爱心之家志愿者协会的会议室内与志愿帮助他们的志愿者孟淑英、王瑞霞女士签定了资助协议。爱心之家会长杨峥先生、理事刘慈爱女士等志愿者和市妇联的刘冬梅部长、市杂技团的吴主任见证了这一爱心约定。
图:87岁的孟淑英(中)与于慧玲及孩子签定爱心协议
图:一建公司的志愿者王瑞霞女士(中)与于慧玲及孩子签定爱心协议
图:签约仪式结束后大家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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